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 2026019
发布时间:2026-07-2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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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晋集用(2005)第1771号 | 王学明 | 宅基地 | 122-10608-138 | 晋宁县上蒜乡金砂村委会一组 | 无法收回不动产产权证 |
2 | 晋集用(2007)第2586号 | 张锋 | 宅基地 | 122-10205-20 | 晋宁县昆阳镇甸心村委会二组 | 无法收回不动产产权证 |
公告单位: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