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度森林草原生态损害勘验评估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持续做好晋宁区辖区内的森林草原保护工作,切实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职责,现需开展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度森林草原生态损害勘验评估项目,对辖区内损害森林、草原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技术认定,精准量化森林草原生态损害程度,科学测算生态修复成本,为林草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依据。
鉴于本项工作涉及专业技术领域的勘验、检验和评估,依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令第8号)以及《云南省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具体措施(试行)》(云林联发〔2022〕12号)的规定,为切实保障勘验评估成果的质量与合规性,本项目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承担。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度森林草原生态损害勘验评估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度森林草原生态损害勘验评估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昆明市晋宁区辖区内发生损害森林、草原生态环境的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和报告编制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对损害地块涉及的森林类别、地类、面积、林种、树种、株数及蓄积等进行检验,并科学测算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报告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林业技术规范要求。作为报告的配套附件,需提供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及不少于2名技术调查人员的相应资质,以确保专业性与规范性。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0万元内。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文件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6〕43号)。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林草领域调查、鉴定等资质;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调查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与人员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保密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度森林草原生态损害勘验评估项目;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到7月16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7月16日前至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3层306室(地址: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磷都路)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振恒,13708725634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