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6年二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有关工作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6年二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6年二季度晋宁区按照上级政策解读的相关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发布不及时。各单位各单位对政策解读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不严格,政策文件发布后未在规定时间发布政策解读。二是多元化解读比例低。已发布的政策解读多为文字解读,利用图表、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比例偏低,政策解读可视度、可感度不高。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市政策解读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解读“三同步”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融合、同步推进。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发布,若有延后,应当于政策性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相互链接。二是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各单位要积极运用媒体专访、简明问答、图表图标、政策宣讲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特别是涉及民生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政策措施,要增加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不断提高多元化方式解读比例,使政策更加体现可视、可读、可感,不断提升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三是规范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发文审批流程,印发政策性文件时,必须同步起草解读方案、编制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审批,并且发文审批单要标注公文属性。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须通过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解读内容,实现“政策发布与解读同步”,杜绝滞后发布、漏发解读等问题。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