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阳街道渠东海埂村高标准花卉产业(晋宁区回龙村等14个村花卉产业绿色高标准 大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渠东村民委员会: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渠东村民委员会<关于给予批准昆阳街道渠东海埂村高标准花卉产业(晋宁区回龙村等14个村花卉产业绿色高标准大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昆阳街道渠东海埂村高标准花卉产业(晋宁区回龙村等14个村花卉产业绿色高标准大棚建设)项目》相关内容规范,同意项目开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立足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渠东村临湖流转土地,以绿色转型与产业升级为核心目标,通过建设高标准花卉大棚、推广无土基质栽培与水肥一体化循环技术,破解滇池生态保护缓冲区传统种植的面源污染难题,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项目严格遵循滇池保护“禁大肥大水”要求,通过肥水零排放、农药化肥减量等举措,为九大高原湖泊临湖农业生态转型提供可复制样板,筑牢滇池生态安全屏障。同时,依托“云花”产业优势,以规模化、标准化种植提升鲜切花产量与品质,拓宽国内外销售渠道,带动村集体经济壮大;通过“租金+薪金+股金”机制,助力失地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现生态保护、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有机统一。
二、项目名称
昆阳街道渠东海埂村高标准花卉产业(晋宁区回龙村等14个村花卉产业绿色高标准大棚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渠东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地址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渠东村
五、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389.86亩,生产设施用地180259.44平方米(合计270.39亩),其中包括168064.00平方米(合计 252.09亩)生产温室,12195.44平方米(合计18.29亩)生产道路;辅助设施用地7784.00平方米(合计11.68亩),其中包括采后及水肥车间6400.00平方米(9.60亩),供暖中心 960.00 平方米(1.44亩),固废处理384.00平方米(0.58亩),卫生间40平方米(0.06亩)。
六、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9536.7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村组自筹。
八、建设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3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2月
九、其他要求
(一)请依据自然资源、财政、滇管、环保、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有关要求,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等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时限,不得随意变更,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改的,须报原批准单位批复同意方可更改。
(三)请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立责任制和合同制,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
(五)项目(工程完工)建成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审计等,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等相关手续。
(六)请确保项目资金来源稳定,经济风险可控,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资金未到位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代码:2601-530115-04-01-680333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认定(章)
2026年2月14日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