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陈红兵、刘翠兰)
发布时间:2026-06-1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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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陈红兵、刘翠兰将坐落于晋宁县昆阳镇南门普照路(晋宁县林业局宿舍)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遗失,房产证号为2010011964号,土地证号为晋国(2010)字第472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03.61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4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红兵、刘翠兰
2026年6月18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