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购买审计服务计划公示
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购买审计服务计划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托养服务财务管理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晋宁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托养服务审计服务购买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资金结算和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资金结算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四、项目概况
本次账目审计服务需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及审计制度,为我单位提供审计服务。负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资金结算审计,审计区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负责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资金结算审计,审计区间:2026年。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5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六、承接标准
符合审计资质的服务单位。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供服务工作,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按要求顺利开展实施。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内控制度采用询价(最低价中标)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及异议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十一、报名要求
1.提供加盖单位(机构)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提供加盖单位(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询价表(附件)。
4.报名时间: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4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陈思羽 0871-67894028
联系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昆明市晋宁区群团联盟办公楼水景公园2号楼)
附件:询价表
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6月16日
附件:
询价表 | ||||
采购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 | ||||
序号 | 采购项目具体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报价金额(元) |
1 |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审计 | 对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审计 | 约30人(具体以各机构实际参加康复救助服务人数为准) | |
2 | 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审计 | 对2026年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审计 | 140人 | |
合计: | ||||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采购单位询价小组成员签字(三人以上): | ||||
询价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