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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06-109354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6-01 16:47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昆明宝龙肥业有限公司锅炉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拟审批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昆明宝龙肥业有限公司锅炉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1 16:4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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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昆明宝龙肥业有限公司锅炉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昆明宝龙肥业有限公司锅炉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昆明宝龙肥业有限公司锅炉节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云南昆明宝龙肥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在企业现有厂区原有锅炉房内,拆除现有2t/h燃煤锅炉,新建台3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配套依托现有软水制备系统、30mDA002排气筒、三级沉淀池等公用及环保设施,不新增用地、不改变现有复合肥生产工艺及产能,仅开展锅炉节能替换改造。

项目总投资38万元,环保投资11.1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设备拆除、物料堆放、运输产生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尾气、少量涂装有机废气。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密闭覆盖、选用环保水性涂料、加强通风换气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降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

(二)废水

施工期产生少量施工人员洗手、生活废水,不设施工营地。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至地表水体,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电钻、吊装设备等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午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运输车辆厂区内低速禁鸣,规范作业流程,减少人为突发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及厂房阻隔后对周边敏感点影响可控。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废弃锅炉设备、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可利用部分外售废品站,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指定堆场;废弃锅炉为可回收钢制构件,外售资源回收单位;生活垃圾依托厂区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处置率100%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30mDA002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

无组织废气:生物质燃料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物料密闭转运,抑制堆存及装卸扬尘,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标准。

(二)废水

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强制排水、软水制备高盐废水。废水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175m³ 三级沉淀池处理,全部回用于厂区热风炉废气处理系统补水,实现闭路循环,不外排地表水体。

(三)地下水

项目实施分区防渗管控:危废暂存库为重点防渗区,采用环氧树脂防渗,满足 GB18597-2023 防渗要求;三级沉淀池、一般固废堆场为一般防渗区,采用粘土 + 抗渗混凝土硬化;厂区道路为简单防渗区。从源头防控废水、废机油渗漏,有效保护地下水环境。

(四)土壤

通过分区防渗、加强设备运维管控,杜绝废水、废机油垂直入渗;大气沉降污染物量小,采取现有防控措施后,项目运营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不设置专项跟踪监测点位。

(五)噪声

运营期主要噪声为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及配套风机设备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加装减振垫、厂房隔声、风机管路软连接、定期设备维保、合理调度作业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六)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锅炉炉渣、除尘收尘灰、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有机肥或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上门回收。 危险废物: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依托现有9m2危废暂存库规范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所有固废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处置利用率100%

(七)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废机油,厂区最大储存量远低于临界值,环境风险潜势为级。危废暂存库设置防渗围堰、配备消防应急器材;定期巡检沉淀池、废气治理设施;制定泄漏、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危险废物转运及台账管理,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项目环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jnhbjb@163.com

电话/传真:0871-67801832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北苑路 21

邮编:6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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