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昆明市晋宁区清元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的公示
昆明市晋宁区清元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办理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了材料,材料符合相关要求。该公司地址位于昆明市晋宁区环湖南路以北七彩云南新太阳养生苑A-09-02号地块B03幢,法定代表人:周啟党,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类音乐、舞蹈、美术、传媒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云文旅规[2022]1号)培训机构的审核由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区文旅局联合我局对该培训机构场地进行实地踏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验收合格,初步具备设立条件。区文旅局对该培训机构的申请材料审核后,符合准入指引规定,具备设立条件。2026年5月27日经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局务会研究决定,该培训机构申报材料符合准入规定,具备设立条件,拟同意周啟党同志申请设立昆明市晋宁区清元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事项。
此结果自2026年5月27日至6月2日向社会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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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0871-6789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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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50600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