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一业一查” 联合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
按照省、市、区级要求,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2026年度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6年度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6年度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抽查计划制订
根据《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附件1、附件2、附件3)。共制订抽查计划6条,涉及抽查事项6项,其中:本部门抽查计划4条,覆盖事项4项;区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条,覆盖事项1项;“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1条,覆盖事项1项;涉及我局配合区级部门事项1项。请相关科室、单位根据本部门抽查事项,配合发起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实施并完成。
二、相关要求
(一)抽查方案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时,严格按照“一计划一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对抽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流程、结果判定等内容进行明确,确保方案可操作性,拟订的抽查工作方案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正式印发后方可执行。
(二)抽查任务
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抽查事项应尽可能合并开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审核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坚决防止重复抽查。按照《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要求,在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当使用“云执法APP ”扫描检查对象营业执照二维码,全面落实扫码入企要求。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和“一业一查”抽查检查计划中,单个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原则不少于一次,检查工作结束后,依据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协同监管平台(云南)。
(三)抽查时限
依据制订的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任务时间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全部抽查检查及结果录入等工作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各项检查任务。
(四)结果应用
抽查发现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开展后续相关工作。应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异常状态,不得口头教育等代替;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防止“一查了之,查而不处、查而不罚”等情况发生。
附件:1.2026年度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 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4项)
2.2026年度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项)
3.2026年度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 查计划 (1项)
附件1:2026年度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4项)
附件2:2026年度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项)
附件3:2026年度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1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