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关于 解除云南诚宜大药房有限公司晋宁晋城龙源 鎏金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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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诚宜大药房有限公司晋宁晋城龙源鎏金店(定点机构编码:P53012204065),因不再符合本统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确定的基本条件和评估要求。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相关规定及《2025年度昆明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我中心于2026年5月9日起与云南诚宜大药房有限公司晋宁晋城龙源鎏金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