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示(被继承人杨兆明)
发布时间:2026-05-07 14:12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申请人廖桂珍因继承被继承人杨兆明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规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被继承人杨兆明于2026年3月7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安居家园小区”L24幢006号,不动产权证号:云(2017)晋宁县不动产权第0000552号,建筑面积:241.070㎡,产权所占比例50%。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廖桂珍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专区。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