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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04-108698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4-30 15:43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计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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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计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30 15:43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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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计划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优化财务核算流程,提升财务工作效率与专业化水平,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晋宁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代理记账服务购买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代理记账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目录:B0301“会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四、项目概况

本次代理记账服务需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会计制度,为我单位提供会计服务,负责基础财务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税务申报等)。服务期限:年(202611日至20261231日止)。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4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六、承接标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境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团队人员稳定且具备政府单位服务经验

4.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竞争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供服务工作,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按要求顺利开展实施。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内控制度执行。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6430—2026511

、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娜   67894851

联系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财务室(昆明市晋宁区群团联盟办公楼水景公园2号楼)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比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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