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的公告(20260427)
发布时间:2026-04-27 13:39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昆明市晋宁区分公司提交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以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相关规定,准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昆明市晋宁区分公司生产岗位共37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编号为(晋)人社特殊工时字〔2026〕10号,有效期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8年4月26日止。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