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晋宁区2026年城乡公示地价更新制订体系建设技术 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源利用〔2019〕615号)、《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更新制订的通知》要求,晋宁区需开展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需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昆明市晋宁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等文件要求,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专业机构,开展晋宁区2026年城乡公示地价更新制订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工作,现将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晋宁区2026年城乡公示地价更新制订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目录代码:B0702,目录名称:评估和评价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晋宁区2026年城乡公示地价更新制订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晋宁区中心城区和集镇中心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晋宁区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标定地价制订、晋宁区全域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形成成果数据。具体内容:基础资料收集、外业补充调查与评估、内业数据整理、数据核检、数据分析,完成成果核实及汇总、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基础资料汇编和成果图件等成果资料编制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基准地价是反映城镇地价的基本依据,是城镇地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19〕615号)要求,基准地价每3年应全面更新一次,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城镇标定地价是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城乡公示地价体系,规范城镇标定地价制订及更新工作,更好地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位于城镇基准地价覆盖区域以外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包括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其他建设用地等地类。进一步规范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方面的工作,为下一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奠定基础。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8万元内。
(二)资金来源:从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储备管理费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土地估价资质,具有从事本服务的相关能力和工作经验,以及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和设备。
(三)信誉状况良好。
(四)参与人员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保密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晋宁区2026年城乡公示地价更新制订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工作,成果符合现行《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标定地价规程》等规范要求,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审查验收,在全国基准地价备案系统完成备案。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到 4月30日17: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生 0871—67806217。
附件:晋宁区2026年城乡公示地价更新制订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申请书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3日
附件:晋宁区2026年城乡公示地价更新制订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申请书
项目名称: 晋宁区2026年城乡公示地价更新制订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申请单位(公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响应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申报单位: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申请单位的信誉情况
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三)申请单位的资质证书
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经备案的土地估价资质材料
(三)晋宁区2026年城乡公示地价更新制订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专业职称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拟派的人员总数 | 人 | ||||||||||||
主要成员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学历 | ||||||||
项目负责人 | |||||||||||||
工作人员一 | |||||||||||||
工作人员二 | |||||||||||||
工作人员三 | |||||||||||||
申请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晋宁区2026年城乡公示地价更新制订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有过与本工作内容相关或其它县级及以上专项评估的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 | 签约时间 | 发包人 | 完成情况 | 备注 |
(五)《 晋宁区2026年城乡公示地价更新制订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基本思路
(格式自拟)
(六)第三方机构基本情况
1 | 申请单位名称: | |
2 | 注册地址: | |
3 | 电话: | 联系人: |
4 | 法定代表人: | 电子邮箱: |
5 | 注册证号 |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6 | 主营范围:
| |
7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注:后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