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晋宁区二街镇栗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告
晋政征地公告〔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晋宁区二街镇栗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及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云政土复〔2026〕10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1月14日
(四)批准用途:工矿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二街镇栗庙村民委员会松林庄村民小组。
(二)被征收土地的位置:二街镇栗庙村民委员会。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0.9926公顷,其中:农用地0.9926公顷(耕地0.3890公顷、园地0.1000公顷、林地0.4687公顷、其它农用地0.0349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执行,共涉及昆明市晋宁区1个征地区片4种地类(水浇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Ⅳ区片,补偿标准:水浇地127.5000万元/公顷、园地127.5000万元/公顷、林地121.125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121.1250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昆明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
(三)农业人口安置途径:该批次征收土地未涉及被征地农民个人,无需安置农业人口。
四、公告方式、时间及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由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栗庙村民委员会松林庄村民小组公示栏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如对本公告所属的《关于晋宁区二街镇栗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6〕10号)(附件1)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晋宁区二街镇栗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
2.晋宁区二街镇栗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联系人及电话: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0871-67803308
地 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416号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0日
附件1 关于晋宁区二街镇栗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
附件2 晋宁区二街镇栗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