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关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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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要求,为保证生态环境监测站正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我局计划开展“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工作。公示日期为2026年4月3日至4月10日。
以上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金额 (万元) | 备注 |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 |
1 |
项 |
2.95 |
/ |
附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