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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03-107824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3-31 11:32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文号: 关键字: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6-03-31 11:3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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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以下事项

(一)制定或修改、改进公安行政执法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或修改治安、交通等公安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或修改其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措施。

三、下列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

(二)涉及刑事执法的决策;

(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事项。

四、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202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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