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划定现状林草地保护空间、林草地补充空间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6〕15号)、《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昆明市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昆自然资规联〔2026〕3号)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耕地林地资源,科学划定现状耕地空间、耕地补充空间、现状林草地保护空间、林草地补充空间,高质量守牢晋宁区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结合职责职能和省、市工作方案,我局负责划定现状林草地保护空间、林草地补充空间工作。鉴于此项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等实际,为确保按时按质按量高标准完成此次工作,需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划定现状林草地保护空间、林草地补充空间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目录代码A0601,目录名称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省级将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林草湿荒普查成果、耕林园布局优化“四个一批”成果,充分分析耕林矛盾冲突,统一制作全省“四空间”划定底图,市、县两级按照“优先确定现状耕地空间、耕地补充空间、现状林草地空间、林草地补充空间”的顺序,对省级下发底图进行确定和补充。市、县级自然资源、林草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四空间”划定规则,严格审核应纳入情形和不宜纳入情形,严格把关限制性因素,通盘考虑底线红线和群众“口粮田”,实事求是进行研判,科学划定现状耕地和林草地保护空间,预留补充耕地和国土绿化空间。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在守牢耕地红线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引,统筹协调全市耕地、林草地现状空间,以及耕地、林草地补充空间在资源分布上的矛盾冲突,确保各类空间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以2024年为规划基期年,2035年为目标年,确保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和森林覆盖率等不低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指标,耕林空间更加科学适配,布局更优、利用更高效,生态空间更稳定、山更清、水更绿。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5万元内。
(二)资金来源: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信誉状况良好;
4.参与人员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保密条件。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晋宁区划定现状林草地保护空间、林草地补充空间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到3月31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张发瑞,0871-67800019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