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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02-667684 主题分类: 晋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3-25 10:10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公示(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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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公示(2026年)

发布时间:2026-03-25 10:10 浏览次数: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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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财税发展思路、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区对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拟订和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草拟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市对晋宁区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  

(四)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参与拟订公有住房、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分配的有关政策。

(五)组织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六)负责按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建立公共财政运行机制;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经费、事业费、专项资金;认真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地方性法规;管理区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十)负责拟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负责和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十二)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拟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区财政系统的信息技术应用与技术开发工作;指导和管理财政信息网络建设。

(十五)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区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区本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文电、会务、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机要、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负责局机关各科室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相关事务;负责晋宁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批;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工作;晋宁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电子化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对群众举报的乱收费、乱罚款的查处。

(三)预算科。牵头研究并完成各项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工作;拟订区乡财政管理体制;组织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承担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市与区财政结算,区与乡镇(街道)财政结算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管委会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牵头负责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承担与区财经委联络事宜,负责起草财政预决算报告、年度预算调整报告、半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及说明。

(四)绩效管理科。负责制定和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组织和指导中介机构和专家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督;组织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业务规范;建立和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做好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五)债务管理科。负责政府性债务重要报告和文件起草、制度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规模控制、政府性债务化解、风险评估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负责汇总统计分析全口径债务情况,定期研判债务风险、提示预警督办到期债务偿还、通报应急处置结果、组织专项督查、跟踪风险化解落实情况;负责牵头制定政府性债务偿还计划和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督促责任主体落实任务、推进化债工作;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政府性债务举借及风险防控情况。

(六)国库科(信息技术科)。负责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负责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制度;承担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财政预算内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的审核拨付;组织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按规定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牵头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审批分管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计划资金;负责全区预算单位集中支付电子化Ukey证书制作、电子印章制作及日常维护工作;区本级财政平台一体化系统、财政内部网络的正常运行及日常维护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承担区级党委政府机关、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群团组织、政法、军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公务用车、党政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等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科学、文化和旅游、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拟订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教育改革、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财政政策;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

(八)农业科。负责做好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与贯彻落实;参与拟定全区财政支农政策、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负责财政扶贫、新农村专户资金管理;负责乡村振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的申报、资金管理,配合农口事业单位涉农项目的组织申报等相关工作。

(九)社会保障科。贯彻执行社会保险、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系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参与拟定全区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残疾人事业发展、红十字会等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险等基金的筹集、管理、拨付、核算、监督;负责组织全区社保基金预决算编报工作;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

(十)产业发展科(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和改革、粮食、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拟订支持产业升级、工业、粮食、交通企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商贸、供销流通体制改革等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管理相关财政补贴资金核算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科。配合相关部门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预算、决算数据公开的监督检查;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监督检查局属科(室)、部门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局属科(室)部门印鉴的使用。

(十二)会计科。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负责全区会计管理、会计人才培训管理、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区内部控制报告的上报;完成市会计监督管理局布置的工作,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政府采购管理科。负责全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审批、备案及监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执法执勤车辆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

(十四)金融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昆明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和鼓励驻市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负责非法集资的宣传、处置和政策研究分析,拟定非法集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制度,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内“7+4”等机构业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金融领域风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金融系统协同、联系工作;负责银行业人民币存贷款余额指标,推进融资平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工作;负责对政府融资项目提供业务指导、金融创新、智慧县域等工作;负责金融政策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及应用、非法集资预防、宣传、处置等工作;负责风险准备资金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永乐大街云磷集团公司综合楼8—9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1—67892342

负责人姓名:王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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