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杨永华)
发布时间:2026-03-1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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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杨永华将坐落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七彩云南花园里(大观小院)35幢3号商铺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为:云(2023)晋宁区不动产权第0002618号,专有建筑面积:33.48㎡, 分摊建筑面积:0.57㎡。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永华
2026年3月18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