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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自然地勘〔2022〕101号)文中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2026年昆明市晋宁区共核销双河营二组滑坡1个小型隐患点,该隐患点已于2022年完成工程治理,并经多年观测和专家评估,其险情已消除,符合核销条件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十日,如有异议,请到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反映。特此公告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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