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艳红、王顺贵)
发布时间:2026-03-1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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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李艳红、王顺贵将坐落于晋宁区晋城镇庄蹻西路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为:云(2018)晋宁区不动产权第0003687号,专有建筑面积:161.19㎡, 土地面积:29.2㎡。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艳红、王顺贵
2026年3月11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