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防震减灾局关于公开征求《昆明市晋宁区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217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区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将《昆明市晋宁区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感谢公众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一、征求时间:
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23日
二、反馈途径:
(一)可通过电话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郭晓辉 0871——67892379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阳和路,昆明市晋宁区防震减灾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506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昆明市晋宁区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
昆明市晋宁区防震减灾局
2026年3月10日
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晋宁区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合理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昆明市晋宁区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晋宁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涉及全区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和地震灾害类较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制定防震减灾、地震预报和预防地震灾害等方面新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三)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并根据防震减灾工作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