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15万吨/年特种肥料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15万吨/年特种肥料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15万吨/年特种肥料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5万吨/年特种肥料绿色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施丰来(云南)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绿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12000㎡,新建两栋生产厂房和一栋综合楼,新建4条肥料生产线及相关基础配套设备,建成后年产复混肥料15万吨。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11.2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尘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拟利用现有化粪池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二街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拟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破碎、筛分、搅拌、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挤压造粒工序产生的氨、粉尘,导热油加热器产生的燃烧废气,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等。
有组织废气:项目设置4根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
(1)1#厂房投料、破碎、筛分、混合搅拌、包装等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气经吸尘管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2)1#厂房挤压造粒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挤压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酸液洗涤塔处理后,由1根2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3)导热油加热器燃烧废气:加热器以天然气为燃料,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加热器自带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2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
(4)2#厂房投料、混合搅拌、包装等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气经吸尘管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5)实验室废气:主要来源于盐酸、硫酸、硝酸试剂使用过程挥发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经碱液洗涤塔处理后,由1根2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有效收集的粉尘、氨气及实验室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无组织废气经厂房阻隔,绿化植物吸附后,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实验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液体肥料生产。初期雨水收集至厂区北侧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然后回用于液体肥料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二街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等措施,项目东、西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含铁杂质、布袋除尘器收尘灰等;危险废物有实验室废液、废试剂及试剂瓶、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导热油等;其他固废有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包装袋、含铁杂质、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导热油更换时由维护厂家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项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危废暂存间、液体肥料生产线的罐区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液体肥料生产线的罐区设置围堰,围堰高度为1.5米,围堰区的防渗性能要求应满足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10-7cm/s;一般固废暂存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生产车间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水泥硬化处理。
(六)环境风险:严格执行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措施,控制环境风险;液态肥料生产线的罐区设置围堰,厂区内设置一座风险事故池(容积1250m2);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15万吨/年特种肥料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jnhbjb@163.com
电话/传真:0871-67801832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北苑路21号
邮编:6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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