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开征求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217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将《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感谢公众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一、征求时间
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26日
二、反馈途径
(一)可通过电话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0871——67892168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和璟苑公园二期,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506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昆明市晋宁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6日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并报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审定,制定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晋宁区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调整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等方面发展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关于重要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促进政策;
(三)决定对文化和旅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改革措施、重大活动举办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其他涉及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需按照规定提请局长、局党组会审议,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