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演员马思涵等一行73人到晋宁区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0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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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星铭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邀请演员马思涵等一行73人到晋宁区演出的《举办营业性演出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明市晋宁区古滇名城A-05-01号地块;内容及场次:流行乐演出2
一、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你公司对演员马思涵等一行73人到晋宁区演出的邀请。时间:2026年4月18日至4月19日,每天14:00-22:00;场所:云南省昆场。
二、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保证所演出的内容合法合规。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承办演出,依法纳税,自觉接受得有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禁止的情形,不得以假唱、假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演出活动规范、有序、安全、健康。严格按照审批的演出内容、场次、场所、名单、时间组织演出,演出中不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
三、请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
此复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