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开征求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217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区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将《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感谢公众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一、征求时间
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30日
二、反馈途径
(一)可通过电话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 0871——67892240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永乐大街云磷集团公司综合楼7楼,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506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3月3日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教育体育领域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教育体育重大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二)教育体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三)教育体育重大建设项目;
(四)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五)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体育重大工作部署的措施;
(六)其他对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