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217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上蒜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将《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感谢公众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一、征求时间
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22日
二、反馈途径
(一)可通过电话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上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0871——67812441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滇王路81号,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邮政编码:65060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我镇重大行政决策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上蒜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镇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编制或调整镇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规划;
2.制定年度计划、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发展战略、重要发展规划、重点工作计划;
3.编制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需要上报区级的重要规划编制和调整;
5.需经区级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资源开发利用、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镇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专营商品、特许经营或者服务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收费标准和价格;
4.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旅游度假区等,以及街道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四)决定在我镇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1.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涉及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1.所列情形中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程序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3.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