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217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将《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感谢公众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一、征求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23日
二、反馈途径
(一)可通过电话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0871—67898450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昆阳大街571号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邮政编码:6506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
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附件:
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征求意见稿)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古滇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经认真研究,制定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事项目录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古滇管委会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古滇片区发展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政府采购、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决定在古滇片区规划范围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四)其他涉及古滇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制定古滇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古滇党工委会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经古滇党工委、管委会同意予以公布的《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对符合公开条件的事项及时公开,对确需保密的事项做好合规管理和监督,确保决策透明、执行规范。
附件: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征求意见稿)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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