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点的通告
为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道门办好所有事”、“好办易办”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宽服务事项办理渠道,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决定自2026年2月24日起,将以下事项:1.交通工程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2.修缮工程(含历史建筑修缮);3.管线工程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4.临时工程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5.建筑工程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7.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8.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9.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变更;1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11.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1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13.土地复垦验收确认;14.测绘成果分发服务,共14个事项调整至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届时,请各事项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至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东凤路欧陆广场国资大厦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1-A18号综合窗口。
综合窗口咨询联系电话:0871-67898559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