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注销晋宁昆阳信得兽药店等5家《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3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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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兽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决定将不再从事经营活动及《许可证》过期的5家兽药经营(个体户)的《兽药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公示如下:
晋宁昆阳信得兽药店 兽药经营证字:(2500100201001)
晋宁二街恒兽药经营服务部 兽药经营证字:(2500100201002)
晋宁晋城兴牧兽药经营部 兽药经营证字:(2500100201003)
晋宁晋城贵强兽药店 兽药经营证字:(2500100201004)
晋宁新街鹏诚兽药经营部 兽药经营证字:(2500100201005)
以上5家《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作废,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1月30日—2月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晋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反馈,电话:0871-67892274。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