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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01-10605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1-26 16:55
名 称: 2026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执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监督

2026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26 16:5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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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晋宁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持续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整治安全事故隐患和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为内容,以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全面压降一般事故为目标,坚守底线,以安全生产保障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区安全发展需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坚持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专项整治、督查巡查、联合执法相结合,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压减一般事故,切实改善全区安全生产状况。其中:

1.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对2025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3.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4.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

5.对直接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案率达到100%;

6.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移送率100%;

7.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败诉率为零。

(三)主要任务

1.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聚焦春节、全国和省两会等重要节点、重要时段,扎实开展全域性、区域性执法活动,针对执法薄弱地区,开展帮扶式执法,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持续推进全员执法模式,紧盯现场作业类、安全设备类重大隐患和弄虚作假行为开展执法攻坚,严惩违法企业。推广说理式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推进合理适度有序执法服务举措。密切行刑衔接,加大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现场执法观摩活动,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提高全区执法整体水平。抓好典型案例报送工作,认真办理并向应急部报送典型执法案例。全面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功能应用,强化执法分类分级统计、智能分析和全过程追溯,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2.狠抓四大领域安全监管工作。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区域性重点风险研判,研究解决影响矿山生产系统和安全管理的重大风险隐患,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加强采掘作业现场管理,防范零星事故发生。以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标准化融合创建,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继续淘汰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非煤矿山。化工(含危化品)领域,全面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紧盯化工园区、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强化化工(含危化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检维修、试生产和开停车、承包商管理等事故易发环节安全管控,持续提升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关闭退出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小、散、乱的“小化工”企业。加强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电子运单等运输环节的管控,防范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烟花爆竹领域,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防范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强化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五统一”管理要求。工贸领域,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聚焦金属冶炼、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有限空间、检维修等重点作业,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

3.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抓紧抓牢“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将其履职情况纳入执法检查事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常态化转变。盯紧看牢重大风险、重点部位、重要环节,以点带面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实效,推动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互促共进、有效运行。

4.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严重失信行为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善抓善用典型,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存在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实现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相互促进。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区应急局机关行政、事业编制38名,实有33人,其中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30人,占在编人员的90.9%。执法人员占比满足《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要求,区应急局实际纳入计算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30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7440个

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8天×30

=744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7440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2798天;

3.非执法工作日:2232天;

4.应急工作日:1650天;

5.监督检查工作日:760天。

以上执法和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前三个年度的平均值测算,具体执行中会有所出入附件1)。

三、执法检查的范围、内容、方式及频次

通过执法工作日的测算,区应急局安排2026年度检查企业116家,其中重点检查100家(附件2),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86.21%,符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的要求;一般检查16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13.79%。

(一)监督检查范围及执法分组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规定要求,拟列出100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作为2026年度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实施重点执法检查。名单内企业类型主要涉及:1.非煤矿山企业;2.工贸行业(涉氨制冷、泡沫制品、轻工、机械等)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4.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5.近年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6.其他需要被纳入的企业。

除重点检查单位外,区应急局将采用“双随机”(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的方式确定16家企业作为2026年度一般检查企业,其中由工矿科牵头完成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5家,同时负责完成该项工作涉及的材料报送、台账收集、考核等;由危化科牵头发起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5家;由执法大队协同参与其他部门发起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6家,全年不低于4次、企业数不低于16家

列入2026年度内计划内的重点检查单位(100家)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对象按照方案确定),分别由执法一组(工矿科牵头)重点检查60家、执法二组(危化科牵头)重点检查40家,同时各组要至少选取3家以上企业(1.近3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年内未被实施行政处罚;3.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4.安全管理水平相对较高且规模较小;5.存在较大风险及事故隐患的不可纳入)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应急宝APP)完成非现场检查工作。未列入2026年度计划内的其他检查单位由负有管理职责的科室进行补充检查。执法责任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具体推进实施(附件3)。

(二)监督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企业。针对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风险特点,结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规定要求,对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所列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和重点事项中选取检查内容,以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年版》《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昆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暂行)》开展检查。

2.一般检查企业。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中关于应急管理部门明确的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开展联合检查。

3.安全生产督查巡查、上级部门和区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跨部门联合执法等非计划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三)执法检查方式及频次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关要求,采取监督检查、专项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等形式组织开展。所有执法活动必须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规定开展各项检查。执法检查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以及通知书相关材料,执法检查时,应按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

对列入2026年度重点检查单位名单的100家重点检查单位,年度内监督检查频次确定为1次。对16家一般检查单位将采用“双随机”的形式,年内开展1次随机抽查。执法检查工作应优化涉企督查检查事项,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重复多次、多头无序的检查,针对同一家企业一年内开展监督检查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外,原则上不得超1次(不含复查)。

四、时间安排

(一)执法准备(1月上旬前)

各执法组规范使用和完善“互联网+执法”系统,法规科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数据维护,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确定检查事项;由涉及的执法组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内录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开展“双随机”工作;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学习执法检查业务,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报备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在区应急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开展执法(11月底前)

各执法组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统筹工作,整合执法人员力量和资源,有序推进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行政执法全面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检查情况应当及时录入省厅综合行政执法、司法局执法监督、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和“互联网+监管”等系统。执法检查过程填写应急管理法治普法记录表(附件4)和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卡(附件5)。

(三)总结归档(12月15日前)

各执法组对年度执法工作任务进行总结和分析,规范整理执法文书、证据资料、执法案卷等资料,并进行归档。

五、监督检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重要内容,各执法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任务,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决策部署,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按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

  执法大队牵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评估,安全生产信访举报核查(含违法行为调查),协同区级其他行政单位“双随机检查,上级交办执法一组、二组或同级移交以及下级移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等工作;法规科负责执法程序培训、违法案件立案和法制审查及案件涉及听证、诉讼、移送等工作,牵头案件评查和信用系统的录入。

(三)突出执法重点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既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又要注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普通行业领域,特别是发生过亡人事故、工伤事故多发、历次检查发现问题较多或者抗拒执法的企业等,将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大检查、集中治理等检查活动相结合,推进监管与执法相融合,突出执法的靶向性、精准度,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检查立案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压降事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需要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规范执法程序

不断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网上流转,做到操作规范,流程合规。做到行为规范着装整洁、举止端正、姿态良好、语言文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现执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政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提升。

(五)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原则

监督检查要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之中,既要严厉打击各类性质恶劣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展现执法刚性,也要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杜绝“一刀切”、“一罚了之”等情况,以帮助企业解决

实际困难为出发点,体现执法温度。执法人员要全面推进“说理式

执法”,监督检查不仅仅要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也要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力争通过每一次监督检查,都能够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助力企业平稳向好发展。

(六)严格工作纪律,坚持廉洁公正文明执法

各执法人员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执行“七严格”、“十严禁”纪律,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七)强化跟踪指导

区应急局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编制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辖区内企业实际,按照“不交叉、不重复”和“分类分级”属地管理的要求,做到重点突出、覆盖全面。制定下发2026年本区域内的检查计划同时积极协助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推进各项执法工作任务的落实。


附件:2026年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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