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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0531-202601-105835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1-20 13:43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3:43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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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各项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按要求公布《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晋宁区党政群网站及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上级有关部门各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在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晋宁区水务局政务新媒体上公开信息,接受群众监督。2025累计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4,其中包括公示公告1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目录清单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5条、行政执法56在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95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我局更新并发布《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3月)》,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截止202512月31日,晋宁区水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继续落实制定《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持续强调信息公开“三审三校”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明确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二是严格对照《晋宁区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已形成的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公示公开;在政务新媒体使用期间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内容定期更新要求,严格审核发布内容,定期发布原创信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的同时拓宽宣传方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晋宁区水务局2025年主要通过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并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公开信息。“晋宁水务”微信公众号2025年上半年时作为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做到按时、规范按照加强平台建设相关要求,已对微信公众号进行注销,不再使用

(五)监督保障

制定《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信息宣传管理办法(试行)》,完善晋宁区水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架构,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模式,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审核和内容审定,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1.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公开内容针对性不足,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常规、轻热点”问题,民生、热点类信息可能公开不及时、不具体,群众“看得懂、用得上”的信息可能不足。公开渠道单一,覆盖面有限。

(二)改进情况

在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持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优化公开内容,动态更新重点事项清单,聚焦水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工程推进等工作,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三是深化互动交流,通过开展“水务开放日”等活动,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切实以信息公开推动水务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用情况。本年度晋宁区水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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