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审计局2025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并重,不断强化工作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审查质量和效能,扎实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2025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全力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15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和《昆明市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晋宁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制定印发《昆明市晋宁区审计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晋审发〔2020〕18号)、《昆明市晋宁区审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晋审发〔2020〕16号)。
二、审查工作自查清理情况
一是做好文件审查清理。我局对2025年度发文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清查,没有出台过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章、规范和其他政策措施类文件。同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负责对我局制定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把好公文审核关,确保我局制定的政策措施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二是做好关于公平竞争的自检自查。按照《昆明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机制》以及结合我局2025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排查后,我局招标项目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情况。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法律法规,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于公平竞争的认识,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做好《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三季度公平竞争审查网络抽查情况通报》中涉及我局的问题整改工作。本次涉及问题的保障性住房审计项目,在公告发布后已按程序确定了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并开展审计工作。截至目前,该项目审计实施阶段已基本结束,即将完成。鉴于项目已处于收尾阶段,重新组织采购将造成行政资源浪费并可能影响保障性住房项目审计相关工作的正常推进。经审慎研究,决定对该项目维持现状,按计划完成后续工作。该项目采购公告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深刻汲取教训并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2026年度工作打算
2026年,我局将按照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的要求,继续自查自理以前年度出台发文,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并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昆明市晋宁区审计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