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X3YN202406070037)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X3YN202406070037)
公示单位: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6070037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滇池度假区摩根道9幢6楼的云南翔鹏建筑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突出。2012年,该公司在西山区主城区广福小区违建搅拌站,违法排污;2014年,在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前兴路双河湾违法建设混凝土搅拌站;2017年,无证在滇池面山西山马街街道辖区建设搅拌站,违法开采地下水;2020年,在安宁市县街街道和晋宁区违法建设了两个搅拌站,污染问题突出。 |
办结目标 | 加快办理项目的用地手续和规划建设相关手续,完善环保、水保等相关设施,并加强日常管护。 |
整改措施 | 措施1:1.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企业未批先建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理,指导服务企业完成相关要件组件上报。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尽快将该项目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计划,督促协调企业筹措资金,办理完善项目用地手续。2.结合企业经营现状,如无能力筹措资金完善相关手续,由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企业协商解除《年产30万立方米湿拌砂浆混凝土项目投资合同书》,督促项目退出。 措施2:1.指导企业按照环保相关规范和环评报告相关要求,对项目内环保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的进行立行立改,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2.加强日常管护,物料入库堆放、及时清掏厂区内的两个收集池池底沉淀物。 措施3: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对项目内绿化和应采取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进行全面排查,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的立行立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和报备工作,并加强日常管护。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该项目用地取得省政府批复(云政土复〔2025〕292号12批次)及昆明市政府批复(昆政地转〔2025〕41号12批次),企业已缴纳506.05万元土地预申请资金,昆明市政府已对昆明市晋宁区晋城产业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批复,按照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完善不动产手续。已对项目内物料露天堆放、收集池沉淀物均进行了清理,已按水土保持方案内容进行绿化和采取相应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并督促企业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5年10月11日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完成区级自查自验。2025年12月17日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通过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北苑路13号)。联系人员及电话:杨绍义,0871-678925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