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采空区综合利用实验基地大棚供暖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采空区综合利用实验基地大棚供暖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采空区综合利用实验基地大棚供暖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采空区综合利用实验基地大棚供暖设备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昆阳磷矿二采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春榕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在总占地面积320.7亩的果蔬大棚和花卉大棚种植区内建设1间480平方米的生物质热水锅炉房,配置4台3.28蒸吨/台/小时(2.1MW)的生物质热水锅炉及相关基础设施。
项目总投资350万元,环保投资39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呈无组织排放,产生量不大,建议施工单位采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在施工现场周边、施工作业区域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设置连续硬质围挡、采用喷淋、洒水等措施。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施工废水经新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内除尘用水,不外排。
(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多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对高噪声施工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多为塑料、纸箱,经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经分类后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锅炉废气采用喷雾干燥法+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0m排气筒(DA001)排出。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放的污水和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经11m3沉淀池中和、絮凝、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水泵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产噪设备布置于室内,对振动性声源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淀池污泥、除尘器灰尘、脱硫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置;沉淀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灰尘、脱硫灰渣收集后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建议建设单位实行环境保护全面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环境统计;监督、管理项目“三同时”的执行,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有效防止污染物的产生;定期向环保主管部门及上级领导汇报环保工作情况;负责组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事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采空区综合利用实验基地大棚供暖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jnhbjb@163.com
电话/传真:0871-67801832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北苑路21号
邮编:650600。
7.1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采空区综合利用实验基地大棚供暖设备项目-评估后稿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