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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512-10488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2-19 12:39
名 称: 关于解除晋宁晋城陈晓兰口腔门诊部医疗保障 服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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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晋宁晋城陈晓兰口腔门诊部医疗保障 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9 12:3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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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晋城陈晓兰口腔门诊部(定点机构编码:H53011500345)因自身业务发展原因,主动申请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相关规定、《2025年度昆明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自202611日起与晋宁晋城陈晓兰口腔门诊部解除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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