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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512-10455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2-11 13:33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普法,工作,宣传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11 13:33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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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草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法定职责,结合晋宁区林草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各项普法任务。

一、普法责任落实基本情况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和干部职工学法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7次,党组会学法8次,干部职工例会领导班子成员领学法律法规9次,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晋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印发了《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按照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工作计划,有序开展普法工作,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赶集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群众开展集中普法宣传10次。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到乡镇(街道)开展宣传培训7次,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是注重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利用职工群转发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普法宣传材料等,为执法人员自学创造良好氛围。各科室、部门结合具体业务及重点工作,开展每月例会集中学法。结合各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全局干部职工会集中法。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林草讲堂等各类培训学习活动。

二、重点普法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紧抓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各重要普法节点,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播放宣传标语,观看普法节目,参与普法知识问答,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期内制作发放《晋宁区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5万份、《致全区人民森林防火公开信》5万份、《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实行森林火灾案件线索举报有奖的通告》1000份、《昆明市晋宁区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告》1000份、省政府防火令840份、市政府通告2200份,刷新、粘贴宣传牌(碑)、宣传标语712条(块),发放各类传单11.43万余份。在春节、元宵、清明节等特殊时间节点,区林草局联合区森林警察大队、区森林消防大队到各乡(镇、街道)群众集聚地、重点林区、公墓、寺庙周边开展带装巡护、执勤宣传活动,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环保袋3600个、围裙6000条。

二是突出“面对面精准普法。坚持“普法与业务融合”,将普法工作融入林草执法、许可办理等日常工作中,同步开展“说理式普法”“以案释法,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及时告知当事人执法依据和维权途径等。在执行政策、为民服务过程中,宣法讲法、释法析理,帮助当事人及时了解法律,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办事。

三、存在问题与下步计划

当前普法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再提升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部分工作人员对普法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还存在参差不齐;二是普法力度不均,现有宣传集中于护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而对草原保护、野生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较少。为做好普法工作,下步工作中区林草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压实责任,提高认识。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梳理完善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压实责任。提高工作人员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加强领导,全面统筹全局普法工作,整合各部门力量,结合林草职能职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三是聚焦法治宣传工作的短板弱项,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精准发力,密切联系属地,与乡镇(街道)林草责任部门形成合力,深入开展普法工作,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高普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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