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八五”普法以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动落实生态环境普法责任,做好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一、普法责任落实基本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普法与污染防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坚持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好抓实。
坚持全员学法,提升法治能力。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头雁”作用,不断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第一议题”,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学习任务等,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开展常态化学习。二是工作人员积极学法。依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学习平台,组织领导干部全面学习掌握宪法、民法典和生态环境相关法律知识,学法考试参考率及优秀率均100%,切实增强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职自觉性和坚定性。
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认真落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印发的《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的通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重点学习内容清单》《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轮训计划》,切实做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开展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等活动,经过层层实训、竞技比武,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全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2025年以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常用法律法规实务培训10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会4余次;累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1次,学习内容涵盖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基础法律知识,以及《排污许可条例》及其配套办法、典型案例解析等。
二、重点普法工作推进情况
2025年以来,为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切实筑牢安全防线,我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助推普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一是执法大队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法律知识向企业广泛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二是以“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5.22”生物多样性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科技活动周、六五环境日等特殊节点为契机,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环境保护、低碳生活、生物多样性、国家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知识,发放《守护多样性之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节能低碳、文明出行》、《一图读懂“碳达峰、碳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三是开展2025年企业环保服务暨法治宣传活动,向辖区60余家重点排污单位企业送来法律法规和管理标准,发放《排污许可100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两打”专项行动》、《常见的十一种环境违法行为释义及防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及宣传册900余册。
结合部门职责,打好普法组合拳。我局不断打好“执法+普法”“服务+普法”“处罚+普法”组合拳,始终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服务、处罚各环节。通过行政执法、项目审批、处罚听证、登报道歉承诺等行政许可或处罚环节,开展实时普法,提高企业依法治污和守法经营意识。2025年以来,我局共计开展“政企对话”活动2次;“送法入企”活动4次;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3场;环境违法约谈会20余场次;环境专题会5场次。
三、特色亮点与工作创新
一是入园进企开展主题普法。我局组织人员入园进企,通过举办讲座、派发宣传手册等,开展“入企普法出硬招,营造发展暖环境”等主题普法,解答企业环境疑惑问题,提高企业依法治污本领,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5年以来,我局入园进企开展普法宣传超过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累计1000余本。
二是组织企业集中普法。2025年1月组织辖区内24家涉危废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培训会。2025年11月我局邀请市监控中心专家,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在线监控设施现场帮扶指导工作,重点讲解《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到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境法律法规、典型环境违法案例的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提高企业的环保责任意识。
四、存在问题与下步计划
一是普法工作的创新程度不够,在宣传方式、工具与途径上缺乏创新;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和形式不够丰富,实际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普法责任的落实上再深化,在普法形式的创新上再突破,在普法实效的提升上再发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筑牢更为坚实的法治根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