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晋宁东大沟副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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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晋宁东大沟副加油站于2025年11月26日向我局提交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现决定予以注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晋宁东大沟副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53012213202500001)。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范围 | 证件有效期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 晋宁东大沟副加油站 | 53012213202500001 | 汽油、柴油。 | 2025年3月17日-2028年3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