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公告(双河烈士陵园)
发布时间:2025-11-26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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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九条及第十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章第十六条、《自然资源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烈士陵园保护和管理,更好发挥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现对我区双河烈士陵园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确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用地名称 | 面积 | 权利类型 | 土地座落 | 四至界线 |
昆明市晋宁区双河烈士陵园 | 822.23平方米(最终以权籍调查审核面积为准)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晋宁区双河乡双河村委会椿树营 | 东至双河村委会椿树营小组 南至宝夕公路 西至范天华宅基地 北至双河村委会椿树营小组 |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将按程序报晋宁区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告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416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267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