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逾期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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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逾期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辖区内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我局拟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已超过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15926名人员(详见附件)依法予以注销。
本公告公示期1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2月12日),公告期内各从业人员如有异议,可向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书面提出换证(审验)申请,公告期满仍未提出换证(审验)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集中予以注销。咨询电话:0871—67807596。
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应及时核查本单位从业人员资质,清退无有效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杜绝违规聘用行为,确保道路运输运营合规。
特此公告
附件:晋宁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超期180天人员清单
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超期180天人员清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