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第06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6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调味品,抽检依据合GB 2719-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T 8967-2007 《谷氨酸钠(味精)》,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谷氨酸钠等,公告合格样品3批次。
2.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 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 钠盐(以脱氢乙 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公告合格样品8批次。
3.肉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过氧化值(以脂 肪计)、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亚 硝酸钠计)、氯霉素等,公告合格样品4批次。
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抽检项目包括酸价(KOH)、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等,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5.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地西泮、孔雀石绿、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氯霉素、甲硝唑等,公告合格样品3批次。
附件:流通环节食品抽检合格-2025-6-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
(公开属性: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