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宝峰街道 关于征求《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听证会 的公告(第3号)
晋宁区宝峰街道
关于征求《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听证会
的公告(第3号)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宝峰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宝峰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就《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宝峰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晋宁区宝峰街道于2025年10月20日以网站公开形式发布关于〔关于征求《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开征集听证会代表,截至2025年10月29日无人自愿报名参会。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10月29日发函《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邀请函》,邀请有关单位推荐听证代表。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晋宁区宝峰街道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邀请函》,明确听证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等相关事项。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2:00,在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会议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川博主持,本次听证会应参加人员共35人,实到32人。其中,应出席的听证代表共21人,实到20人,实际出席的听证代表人数大于应出席的听证代表人数的2/3,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听证会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核实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
2.听证监察人根据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监察意见书。
3.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参加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4.决策发言人就《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作简要情况说明。
5.编制技术单位就《《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进行汇报。
6.听证代表就《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问并发表意见或建议(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7.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发言进行答辩。
8.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补充发言(补充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9.听证代表审阅本人的发言记录并核实签字。
10.听证委员进行合议(时间不超过20分钟)。
11.听证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听证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12.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核定。
13.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五、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会上,听证代表结合实际,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均表示支持和赞同,总体认为《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工作准备充分,是宝峰街道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也是村、小组集体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参照标准依据。经过梳理,各位代表提出以下6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村、小组集体的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建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含)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
交易方式:报请街道办事处同意后进行招标,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
2.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方面: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建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建议原则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价支付服务费用不得超过5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服务费用,有特殊要求的按实际情况进行付款。
5.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面:
建议(1)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单位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验收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建议(2)工程建设项目若在验收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6.工程建设项目的结算审核方面:建议项目投资结算在10万元以上,应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审核结果报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宝峰街道办事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具体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1.村、小组集体的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同意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含)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
交易方式:报请街道办事处同意后进行招标,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
2.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方面:同意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同意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同意原则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价支付服务费用不得超过5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服务费用,有特殊要求的按实际情况进行付款。
5.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面:
同意(1)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单位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验收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同意(2)工程建设项目若在验收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6.工程建设项目的结算审核方面:同意项目投资结算在10万元以上,应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审核结果报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七、听证主持人总结
参会代表、委员、决策发言人等一致认为《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较为全面、科学合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要求。宝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川博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以及决策发言人的解释说明后,进行了总结评说,同时为《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影响深远,关乎宝峰街道未来建设发展,是地方发展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规划工作,各站所、各村应加大宣传力度。
(二)要认真贯彻规划方案
城市建设组所做好对接工作,及时将各委员、代表、监察人、行政村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整理,对成果加以修改完善,为宝峰街道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要高标准规划
立足宝峰街道实际,结合听证意见提高科学性。坚持底线约束,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最终形成具备法律效力且可落地的《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10日
注:以上内容为基本内容,实际材料应以具体听证事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