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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511-104019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1-10 10:59
名 称: 晋宁区宝峰街道 关于征求《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听证会 的公告(第3号)
文号: 关键字: 宝峰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听证

晋宁区宝峰街道 关于征求《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听证会 的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2025-11-10 10:5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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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区宝峰街道
关于征求《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听证会
的公告3号)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宝峰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宝峰街道办事处于2025117日召开《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宝峰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晋宁区宝峰街道于20251020日以网站公开形式发布关于〔关于征求《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开征集听证会代表,截至20251029日无人自愿报名参会。街道办事处于20251029日发函《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邀请函》,邀请有关单位推荐听证代表。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晋宁区宝峰街道于20251030日发布《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邀请函》,明确听证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等相关事项。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5117日(星期)上午9:3012:00,在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会议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川博主持,本次听证会应参加人员共35人,实到32人。其中,应出席的听证代表共21人,实到20人,实际出席的听证代表人数大于应出席的听证代表人数的2/3,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听证会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核实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

2.听证监察人根据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监察意见书。

3.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参加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4.决策发言人就《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作简要情况说明。

5.编制技术单位就《《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进行汇报。

6.听证代表就《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问并发表意见或建议(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7.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发言进行答辩。

8.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补充发言(补充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9.听证代表审阅本人的发言记录并核实签字。

10.听证委员进行合议(时间不超过20分钟)。

11.听证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听证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12.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核定。

13.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五、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会上,听证代表结合实际,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均表示支持和赞同,总体认为《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工作准备充分,是宝峰街道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也是村、小组集体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参照标准依据。经过梳理,各位代表提出以下6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村、小组集体的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建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

交易方式:报请街道办事处同意后进行招标,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

2.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方面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建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建议原则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价支付服务费用不得超过5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服务费用,有特殊要求的按实际情况进行付款。

5.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面

建议(1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单位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验收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建议(2工程建设项目若在验收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6.工程建设项目的结算审核方面建议项目投资结算在10万元以上,应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审核结果报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宝峰街道办事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具体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1.村、小组集体的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同意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

交易方式:报请街道办事处同意后进行招标,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

2.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方面同意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同意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同意原则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价支付服务费用不得超过5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服务费用,有特殊要求的按实际情况进行付款。

5.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面

同意(1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单位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验收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同意(2工程建设项目若在验收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6.工程建设项目的结算审核方面同意项目投资结算在10万元以上,应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审核结果报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七、听证主持人总结

参会代表、委员、决策发言人等一致认为《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较为全面、科学合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要求。宝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川博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以及决策发言人的解释说明后,进行了总结评说,同时为《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影响深远,关乎宝峰街道未来建设发展,是地方发展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规划工作,各站所、各村应加大宣传力度。

(二)要认真贯彻规划方案

城市建设组所做好对接工作,及时将各委员、代表、监察人、行政村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整理,对成果加以修改完善,为宝峰街道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要高标准规划

立足宝峰街道实际,结合听证意见提高科学性。坚持底线约束,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最终形成具备法律效力且可落地的《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

              20251110

注:以上内容为基本内容,实际材料应以具体听证事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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