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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511-104018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20 10:52
名 称: 晋宁区宝峰街道 关于征求《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听证会的 公告(第1号)
文号: 关键字: 宝峰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听证

晋宁区宝峰街道 关于征求《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听证会的 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5-10-20 10:52 浏览次数:0
字号:[ ]

晋宁区宝峰街道

关于征求《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听证会的

公告1号)

为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本着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原则,推动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晋宁区宝峰街道决定就《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510月下旬在宝峰街道办事处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听证会第2号公告上进行发布。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街道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宝峰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的人员10人至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3人至5人。

3.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宝峰街道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员名额5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街道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晋宁区宝峰街道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1029日下午17:00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函寄至晋宁区宝峰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0601);报名传真087167800161;网络报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kmsjnqbfjd@163.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晋宁区宝峰街道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后,将在晋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地址: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

邮编:650601

联系电话:087167841010

电子邮箱:kmsjnqbfjd@163.com

特此公告

       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

             20251020

宝峰街道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所属机关


报名

参会

主要

理由


听证

机关

意见

签字(盖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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