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41401000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0.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化妆品经营的监督管理。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辖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信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反垄断和价格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广告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械保化监督管理科、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科、执法监督科。
设9个派出机构,分别是:昆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晋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宝峰市场监督管理所、二街市场监督管理所、上蒜市场监督管理所、六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夕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古滇文化旅游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规格为副科级。
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
2.晋宁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副科级)
3.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股所级)
4.晋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股所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4人(离休0人,退休7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笃行实干服务发展,营商环境持续向优向好。一是在“便利审批”上加大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经营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144件,“一件事一次办”187件,落实“个转企”便利化登记,推动“个转企”既有量又有质,转出市场新活力。截至2024年10月,晋宁区经营主体总量39794户。二是在“优质服务”上做文章。坚持做优做细审批服务,积极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满意办”,努力打造“移动、智慧、便捷、兼听”四个窗口,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
2.食品监管多元共治体系日趋完善。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深落实,晋宁区现有包保主体7440户,对应的包保干部493名,一二季度包保督导率均为100%。推动食品安全中毒防控,发布东北油豆、野菜野花野生菌、草乌附子等预防食物中毒预警5期,组织重点餐饮单位、各乡镇开展野生菌中毒、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培训8场次。推动4120户经营主体完成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风险分级监管,完成率均达90%以上。完成蔬菜、水果、散装白酒等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1019批次,合格率97.98%,完成国家、省市专项监督抽检691批次,合格率97.25%,不合格(问题)食品处置率达96.55%,在2个农贸市场设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点,已为群众开展检测300余批次。扎实开展散装白酒、米线、校园食品安全、“食安心”、“特供酒”清源打链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26家次、食品销售4728家次、餐饮服务528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连续三年名列前茅。
3.药品安全齐抓共管格局正在形成。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对辖区61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排查风险隐患469条,立案查处“两品一械”违法违规案件53件,罚款31万余元。联合卫健、公安等部门开展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医疗机构56家次,全覆盖检查16家疫苗接种单位,监督销毁疫苗1286支。完成医疗器械抽检3批次、药品抽检10批次,化妆品4批次,样品检验结果均合格。督促指导医疗机构积极监测上报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78例、化妆品58例、医疗器械132例。组织开展药品专业培训4次,主题宣传活动4次,药品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基础持续稳固。统筹开展城镇燃气、冷库、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累计约谈企业5家,收集自检自查报告15家,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培训2次,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高标准高要求开展“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推进智慧监管,督促712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主体配备和录入安全管理人员信息。截至10月,累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等相关主体562家次,检查覆盖率71.5923%,检查设备6959台/套,检查压力管道217.53km,设备覆盖率117.729%,下达责令整改书72份,问题整改率95%。
5.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更为严实。聚焦烟花爆竹、危化品、消防产品、磷肥产品、儿童坐垫等重点工业产品,以“小化工”、“地条钢”等各类专项整治为抓手,开展工业产品落实质量安全“两个规定”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检查企业50家。组织开展磷肥企业、燃气具整治等产品质量约谈及培训会4次,进一步抓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监管靶向性。录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督查信息系统199家企业。累计开展电线电缆、消防产品、农膜地膜、建材、肥料等工业产品质量抽检90批次。
6.务实重干执法从严,市场秩序愈加公平规范。一是民生案件查办力度再加大。聚焦群众重点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铁拳”行动,严厉打击民生计量、劣质燃气具、商标侵权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十四个重点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办一般程序案件244件,同比增长68.27%,罚没金额合计221余万元。二是重点领域执法再强化。积极开展2024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件。结合殡葬领域“小切口”整治,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检查殡葬服务单位35家。加强居民水电气价格监督,立案查处电力违法案件1起。深入重点场所开展传销排查整治,检查出租房等易聚会场所916处。联合公安、文旅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核查处理涉旅消费投诉107件。规范网络交易经营行为,排查各类网站223家次。开展“民用双表”及加油机作弊清查打击整治行动,检查充电桩61个、加油站45家。三是集贸市场整治规范再提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卫生清洁、农残检测点设立、放心消费创建、计量整治,成功打造一个标杆市场,延伸整治8个乡街市场,实现全区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全覆盖。持续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整治,联合省计量院检定农贸市场计量器具2004台,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69台,立案查处计量违法案件14件;常态化开展“十年禁渔”巡查,共检查市场455个次,餐馆1610户次,水产品经营户1223个次,下达责令整改5份,销毁、没收无法证明其来源的渔获物20kg,开展区级联合检查9次,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四是放心消费环境再升级。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强化诚信示范引领,创建消费维权服务站10个,签订“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2家,发展ODR企业15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分析研判消费者投诉数据,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截至10月份,全局接到12315消费投诉件933件,受理474件,办结率99.6%,挽回经济损失218822.61元;受理举报件397件,立案53件,已办结385件,办结率96.9%。接处12345政务热线投诉1207件,已办结1170件,办理中37件,办结率96.93%。组织开展放心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发放海报、手册等宣传材料800余份,走访市场主体30余家,营造品质消费环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3864059.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22298.81元,占总收入的98.57%;无上级补助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也无需明确占比。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经营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其他收入341760.90元,占总收入的1.4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5579.97元,增长0.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0651.52元,增长1.43%;无上级补助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事业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经营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其他收入减少175071.55元,下降33.87%。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7人,退休人员增加6人,但人员工资标准增加;二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3938742.66元。其中:基本支出23074195.53元,占总支出的96.39%;项目支出864547.13元,占总支出的3.61%;无上缴上级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经营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2454.78元,下降0.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6204.25元,下降2.81%;项目支出增加493749.47元,增长133.16%;无上缴上级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经营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主要原因:一是省市级及乡镇市场监管工作补助大幅度减少,仅完成支付了上年结转的晋财预〔2024〕3号市场监管工作补助项目28.17万元;二是晋宁区财政资金短缺没有支付完成我部门实际已支出的37.3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74195.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32030.27元,占基本支出的92.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42165.26元,占基本支出的7.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4547.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市场秩序执法综合监管项目经费支出504927.85元,主要用于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综合执法工作支出。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项目经费支出329619.28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等工作支出。
3.营业执照印制服务项目经费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22298.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6%。与上年相比增加250392.02元,增长1.08%,完成年初预算的91.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69966.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2%,完成年初预算的93.8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各项工作职能,用于行政运行人员及日常公用、机关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及其他市场监管事务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7人,退休人员增加6人,但人员工资标准增加;二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增加;三是省市级及乡镇市场监管工作补助大幅度减少,仅完成支付了上年结转的晋财预〔2024〕3号市场监管工作补助项目28.17万元;四是晋宁区财政资金短缺没有支付完成我部门实际已支出的37.3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83788.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4%,完成年初预算的85.5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发放及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7人,退休人员增加6人,但人员工资标准增加;二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568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完成年初预算的93.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7人,退休人员增加6人,但人员工资标准增加;二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628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完成年初预算的83.7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106人,决算99人,减少9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5000.00元,决算为182669.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453.12元,下降52.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5000.00元,决算为179719.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39%,完成年初预算的3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29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1%,完成年初预算的3.6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3776.12元,下降5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677.00元,下降84.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677.00元,下降84.9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2669.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453.12元,下降52.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5000.00元,决算为179719.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29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严格管理资金使用,且区财政资金短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3776.12元,下降5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677.00元,下降84.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进一步严格管理资金使用;二是区财政资金短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主要用于日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辖区内对市场秩序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2165.26元,比上年增加152039.04元,增长10.2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严格管理资金使用,且区财政资金短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为机关使用一般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例如: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8,843,730.40元,其中,流动资产213,088.95元,固定资产8,630,631.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6,974.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减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41401111
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