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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510-103059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07 15:30
名 称: 晋宁工业园区倚阳路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投资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文号: 关键字: 管理,晋宁,项目,建设

晋宁工业园区倚阳路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投资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07 15:3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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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工业园区倚阳路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投资管理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七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昆明市晋宁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320日至2025630,对晋宁工业园区倚阳路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工程(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投资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审计工作已结束,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3月19日经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新建及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发〔2021〕1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政府专债资金。本项目为晋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新建及提升改造项目所属建设内容其中一项。项目建设地点为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该项目建设内容对全长10.1km倚阳路安装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完善红绿灯等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概算投资:2,060.78万元。

云南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本项目法人,云南洲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施工单位,中标价:1,163.43万元,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单位、重庆华筑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设计单位、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造价咨询单位、重庆南州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云南图兴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为工程检测单位。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显示,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项目建设单位有效发挥主体作用,在完善交通安保设施,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落实投资控制,发挥政府投资效能,提升投资效益及规范投资行为等方面履职到位。项目管理流程中,建设单位基本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会计资料能客观、真实反映项目财务收支情况,且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相关制度法规要求。但在管理环节,项目建设单位仍存在不足,包括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情况,保证金制度未依规执行、对招标代理单位监督管理缺位,以及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价款10,394.69元

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多计工程价款10,394.69元依法进行整改。

(二)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收缴投标保证金

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按规定收缴投标保证金。

(三)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建设单位对招标代理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

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五)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当强化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成果文件出具。

(六)建设单位未缴纳建设工程合同印花税3,490.30元

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足额补缴工程合同印花税。

(七)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条款显失公平

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应依法规范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

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整改期限内完成竣工决算的编制。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竣工验收后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三、整改情况

(一)多计工程价款10,394.69元

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对多计工程价款10,394.69元进行会计账目调整。

(二)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收缴投标保证金

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按规定收缴投标保证金。

(三)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主动对接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开设及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

(四)建设单位对招标代理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

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实施招投标,履行好招标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

(五)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将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成果文件出具。

(六)建设单位未缴纳建设工程合同印花税3,490.30元

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整改期限内按规定足额缴纳了建设工程合同印花税3,490.30元。

(七)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条款显失公平

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开展好项目公平竞争审查。

(八)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

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招标选取财务决算单位后,尽快完成竣工决算的编制,由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持续推进整改。

四、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晋宁区审计局提出三点审计建议:一建设单位应完善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机制,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对招标文件编制质量、费用收取合规性等环节,严格开展审核工作;二建设单位需强化财务管理,健全保证金监管机制。后续项目实施阶段,严格落实项目保证金缴纳制度,保障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

三建设单位要依据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建设,深化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合同权约定的利与义务。

晋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均已采纳了以上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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