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河彝族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批准双河彝族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双政请〔2025〕11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双河彝族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项目》相关内容规范,同意项目开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双河彝族乡立足自身民族特色与发展实际,通过实施本项目,旨在改善当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奠定坚实基础。
二、项目名称
双河彝族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址
昆明市晋宁区双河彝族乡核桃园村委会、干河村委会
五、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核桃园建设内容为:在现发展林下经济的基础上对100亩林下土地进行整理,建设灌溉水网800米,建设电网1200米,配套设施1套,建设160㎡育苗看护房,建设林道2100㎡,购买建设设施设备1套;建设清洗、加工为一体的厂房500㎡及附属工程等。
干河建项内容为:拆除老旧厂房429.18㎡,新建水厂用房及水产展示区1000㎡,改造干河水厂旁冷水箐村中污水管网2000米;冷水箐小组800㎡公房提升改造为农特产品展示区及附属工程等。
六、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515万元,资金来源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00万元,自筹资金15万元。
七、建设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9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
八、其他要求
(一)请依据自然资源、财政、滇管、环保、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有关要求,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等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时限,不得随意变更,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改的,须报原批准单位批复同意方可更改。
(三)请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立责任制和合同制,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
(五)项目(工程完工)建成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审计等,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等相关手续。
项目代码:2507-530115-04-01-590238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认定(章)
2025年8月26日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