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赵琼仙代表:
您在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资金支持完善双河彝族乡综合农贸市场土地手续的建议》已收悉,在面商和实地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目前,区商务和投促局暂无上级专项资金或政策渠道可直接用于解决乡综合农贸市场土地手续调规及建设费用。为切实推进问题解决,区商务和投促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和专题座谈,结合项目实际初步提出以下解决方向:一是优化选址,规避调规成本。建议优先选择土地手续完备、规划条件成熟的场所作为农贸市场建设用地,避免因土地性质调整产生额外费用。二是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本。通过整合招商资源、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吸引第三方企业投资土地费用及建设运营。目前,我局已邀请福建商会等社会资本赴现场调研,但经企业评估,因项目预期收益周期长、回报率偏低,投资意愿较弱。
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为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的农贸市场项目继续提供资源支持,为该项目创造机会。一是积极邀请有投资意愿的企业与双河乡合作,参与农贸市场的开发和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积极作用;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合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梳理现有政策资源,探索通过土地置换、指标统筹等方式降低合规成本;三是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答疑解惑工作,主动回应关切,推进项目落实。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杜涛,0871-67897841)
昆明市晋宁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