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www.kmjn.gov.cn
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和《昆明市闲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我区对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查,经晋宁区人民政府认定闲置土地7宗,面积385.51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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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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